财产保全申请担保书
发布时间:2016-02-17
财产保全申请担保书
施秉县人民法院:
原告 诉被告
纠纷一案,原告向贵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,现本人(单位)自愿向贵院提供自有的下列财产作为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,并保证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产权合法、明确,无设定其他他项权。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担保物,不会变卖、隐匿、抵押、赠与、毁损、转让、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处理,否则本人(单位)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,特此担保。
担保财产(注明财产的名称、性质、特征等)具体如下:
1、
2、
担保人:
年 月 日